
員工績效管理制度6篇
在不斷進步的時代,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,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?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績效管理制度,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。
員工績效管理制度1一、總則
目的:
1、客觀、公正地評價公司各級員工的工作績效,肯定和體現員工的價值;
2、幫助部門建立一個有效的雙向溝通平臺,建立績效考核反饋機制,提高員工素質和個人績效;
3、規范績效管理流程,使其制度化、標準化。
4、推廣在績效考核方面先進部室的經驗,在全公司范圍內形成注重考核的良好氛圍。
二、績效考核的實施
㈠、考核對象
本制度的考核對象為公司全體員工,但以下人員不包括在內:
1、因公休、請假等原因,考核期間出勤率不足20%的.員工;
2、試用期員工、實習人員。
㈡、考核項目
1、對員工的績效考核包含業績考核和行為考核兩個方面。
2、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結果進行評估,工作結果可以是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職責,也可以是主管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分派的工作任務。(請各部、室在《員工考核表》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調整)
3、行為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過程進行評估,是公司/部門業務發展對每一個員工素質要求的體現。主要為團隊協作、溝通與聯系、客戶服務導向等,具體內容見 ……此處隱藏8393個字……績效目標(含績效改進目標)。對于考核結果為"不合格"者,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。
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"被告知"簽字確認。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,可在相應考核表的"員工意見欄"表述,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。
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,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。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,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。
第十九條 對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項目工作中的人員,部門在進行月/年度考核時,原則上應采用或參考項目組的評價結果。
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
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進行衡量,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。
第二十三條 主管、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%發放,其余部分納入考核,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:
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=本人職位工資*30%*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
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%發放,其余部分納入考核,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:
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=本人職位工資*20%*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
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、全年累計4個D、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,直接淘汰。
第十章 附 則
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、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。
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范圍內進行細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,負責組織實施。
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二00八年五月一日起執行。